
一、土地证怎么办理
1、土地证办理方法如下:
(1)由土地使用权人提出申请,即由土地使用人在向有关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时,提交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书、土地使用权登记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土地使用权来源证明;
(2)由土地管理机关进行权属审核,包括初审、公告、复审、批准登记等步骤;
(3)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二、土地证的办理程序是什么
1、土地登记申请;

2、地籍调查;
3、权属审核;
4、注册登记;
5、核发或者更换、注销土地证书。
法律分析:1、申请表10元/份。2、交易费住宅每平米6元,车库、商业店面每平米10元,买卖双方各负担一半。3、契税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按房款的1.5%征收。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按房款的3%征收(第二套适用。商用房及车库均按房价的3%征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五条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土地等级评定标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土地等级评定标准,对土地等级进行评定。地方土地等级评定结果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报上一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土地等级每五年重新评定一次。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实行土地管理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动态监测,与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建立土地管理信息共享机制,依法公开土地管理信息。